各会员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科普法》和《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》,进一步调动和激励社会各界进行科普作品创作和开发的积极性,推动全省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工程的实施,省科协决定开展湖北省优秀科普作品征集评选活动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1、种类:(1)实体型,包括培训教材、图书、期刊、挂图、科普文章和展品;(2)数字型,包括音像制品、课件、科普网络栏目。
2、时段: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8月30日。其中,图书、期刊、科普文章和网络栏目必须已公开出版或发表;挂图、展品、音像制品、培训教材、课件为已公开展出、使用或者新创作作品。
二、评选标准
1、科普特色明显,具备普及科学技术知识,倡导科学方法,传播科学思想,弘扬科学精神的内涵,较好地体现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百姓的要求。
2、具有较强的知识性、科学性、艺术性和实用性。形式活泼、内容丰富,为公众所喜闻乐见。
3、便于传播和共享,受众人数多,社会影响大,效益明显。
4、原创性作品,作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。
5、作品质量和规格应符合2007年中国科协发布的有关质量及规格的要求。图书编校质量必须达到新闻出版总署颁布的《图书质量管理规定》中规定的合格品标准。
三、奖项设置
奖项按照作品种类分别设一等奖2个、二等奖5个、三等奖10个、纪念奖若干个。
四、评奖办法
1、省科协组织专家评审委会员,负责评选工作。评选工作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依据客观事实对科普作品作出公正的评价。
2、省科协对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。
3、成果推广:获奖优秀科普作品知识产权归作者。省科协建立优秀科普作品资源库,择优扶持获奖作品和个人进行科普作品的再创作。省科协可优先将其用于公益性科普活动,向社会宣传和推介,建立全省科普资源共享机制。版权使用另行协商。
五、申报要求
1、申报单位:由单位或个人填写《湖北省优秀科普作品征集评选申报表》(见附件),加盖所属科协或团体公章。
2、申报方法:每件作品须填写申报表2份,提交科普作品实物2份(套);数字型作品、不易提交实物的科普展品等须提交图片、简介、说明等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材料。
3、申报截止日期:2010年8月30日。
4、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省科技馆研究会。
联系人:陈晓茜 电话:027-87825153
地址:武汉中南一路50号学会办
湖北省测绘学会
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

